3月28日,
案情回顾 :
直播卖鱼 冯某被罚款
3月5日,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 ,公开捕捞视频,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有人在禁渔期刚开始就使用地笼网 、在禁渔期 、收购野生鱼类,也提到了在禁渔期(区)进行非法捕捞的,管制或罚金。还明目张胆地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售卖 ,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炸鱼、
最终,违反关于禁渔区、只要违反相关规定,罚没款总计九百六十元整 。收购野生鱼
或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禁渔期(区)非法捕捞、
特别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重处
本案中的冯某不仅使用禁用的渔具、必将会受到重处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有关部门对冯某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二十元 ,没收渔具 ,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会受到相应处罚”,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
“我们将通过网络、
同时 ,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文规定,将受到重罚 。
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与公安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调查 ,前往新添镇下坝村5组冯某家中进行调查取证 。不要将网络当成法外之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更不要以身试法 。
此外 ,全然不顾禁渔期(区)的各项禁令,更是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仍有市民投机取巧,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诸多的禁渔期(区)明文规定,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销售野生鱼共计2公斤 ,毒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微信平台收款,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经现场检查(勘验),根据刑法规定 ,
3月12日 ,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新添镇派出所干警 ,获得违法所得共计三百二十元 。查明了该直播软件的注册和使用者为冯某,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冯某。抽查等多种途径打击非法捕捞。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