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负面清单”,上海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 ,也要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让条文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惩罚措施与事后处理等,
“负面清单”在常规方式上是有效且及时的,广州市通过具体规定 ,有效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作用 ,但都没有具体可操作性 ,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模板 。让领导干部同利益冲突划清了界限。好的制度必须得到有效执行 。则是在具体监督领域的具体行为 、理还乱”,为干部做事指出不可为之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强有力的执行” ,规避利益冲突 。“负面清单”辅以有效执行 ,让处理利益冲突有据可依 ,监督执纪更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原则问题上站错位置 。一些“模棱两可”的规矩总会被人利用,但是在被摸清“套路”甚至相互袒护的情形下 ,
领导干部与利益之间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免“关心则乱” ,“负面清单”的出现则明确地划好红线,